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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贷款遭诈骗 五十万变一百万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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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家在新宾 周六 十一月 26, 2016 8:54 am


四川省安岳县兴隆镇残疾农民覃某身残志不残,不靠国家救济,利用自己勤劳的“一只手”,发家致富、奔小康。然而,从天而降的100万元的债务使他剩下的一只胳膊再也无法担负,他发家致富的希望也被无情地毁灭了——行将流离失所!
痛苦的回顾:


2014年4月,覃某到中国农业银行安岳县支行兴隆营业所去申请办理50万元贷款,他和他的妻子唐某按照银行工作人员(绝对不是临时聘用人员)的要求提供了身.份.证、房产证等资料,农行兴隆营业所信贷经理杨再全(2015年因集资诈骗罪被判14年6个月,现已入狱。)审查资料后,叫覃某在营业所办好贷款必须的银行卡(包含交易密码)交给他,并告知他们“材料齐全、很快就会给你们办好,由于贷款审核要到县支行办理,所有资料交由我带到县上去办”。然而,谁也没想到这是一个陷阱,噩梦由此开始!


杨再全拿到覃某的资料后,伙同刘正富、陈阳夫妇(刘正富系杨再权护建同乡并多年同事、事发时刘已调到农行安岳县支行,陈阳系安岳实验中学教师),伪造借款合同,然后通知覃某夫妇到刘正富的办公室(在农行安岳县支行办公楼三楼)贷款资料签字、按手印。杨、刘二人将伪造的借款合同夹带在贷款资料中,由杨再全翻出资料的签名页让覃某夫妇签字、按手印,这样就造就了覃某向陈阳借款50万元合同。陈阳将款转入杨手中的覃某的银行卡后,杨立即现金支付给了刘(代陈)10000元的利息,然后,杨利用其农行内部员工身份通过农行柜台逐笔将款转出(其中有40多万额度单笔支取金额高于5万元),直至刘正富拿着所谓的贷款合同找覃某还钱时,他们夫妇方才知道有这笔借款的事。杨再全整个诈骗的过程详细情况在他本人的供诉和法院的判决书中均有清楚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事情到此覃某夫妇的噩梦才刚刚开始,刘正富(代陈阳)一纸诉状将覃某夫妇告上了安岳人民法院,安岳人民法院2015年3月在兴隆法庭开庭审理,庭审中杨再全对其假借覃某夫妇名义向陈阳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到庭的旁听群众、覃某夫妇及其律师都认为覃某他们夫妇胜诉完全没得问题,就连该案的审判法官田某也是这样认为。然而,半年后安岳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却判定覃某夫妇偿还陈阳50万元,与庭审的情况完全背离了,基本的事实丝毫没被采信,其依据是杨再全刑事案.件的判决书中的一句话——“杨再全退赔参与集资人覃某、唐某50万元。”。到这个时候,覃某夫妇才知道自己居然成了杨案的集资参与人。接下来,覃某的代理律师提请上诉,二审结果还是维持原判,资阳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认定为一般民事借贷纠纷,完全忽略了杨再全诈骗这个环节。


在申请二审的过程中,一位好心的律师免费为覃某提供了法律援助,在对案情进行了分析后,就农行的监管不力、不按约定履行服务义务和违反《储蓄业务管理办法》等对农行安岳县支行提起诉讼,庭审的情况对覃某相当有利,农行的律师和审判法官都认为农行会败诉,但判决结论还是覃某败诉。


乱象与困惑:

一、农业银行内部人员可以随意支配客户的钱吗?从本案可以清楚地看到,农行的工作人员权力有多么巨大,客户的钱可以随意支配、任意调度,国家有法律和规章,他们上下都可以恣意妄为,就算出了事那也是职工个人行为,这不——杨再全判刑、刘正富自动辞职就算了事。那么农行还有不有类似的张再权、李正富呢?今后谁还有那个胆量把钱存入农行、谁还敢跟农行打交道?中国农业银行可是央企呀!国家的资产哟!

二、安岳农业银行咋能够如此若无其事呢?本案的参与人杨再全、刘正富均为农业银行的正式职工(干部),长期从事违规违法的勾当,农行领导层居然能够置若罔闻,更何况刘正富还能够得到提拔重用,就算辞职后,安岳农行仍然还补偿了刘正富20多万元,这个中缘由耐人寻味!案发地就在农行办公室及经营柜台(网点),爆发这种案.件,农行管理层至少也得有个管理失责吧!

三、刘正富、陈阳、杨再全何许人也?刘正富、杨再全同为四川省安岳县护建乡人,一起先后在李家营业所、兴隆营业所多年共事,在刘正富调入县支行之前,他们就长期合伙利用负责信贷的工作便利及资金对外放高利贷(当地叫做“放水钱”),后来刘调到县支行后,他们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当地人都知道该公司背景深厚,不乏政.府要员、公检法要员、银行要员参股,几乎都是非法集资或银行资金体外循环,用于放高利贷)。后由于该公司投资失当,造成集资款项不能回笼,才爆发了杨再全集资诈骗案(该案涉案金额一千多万元)。杨再全用14年6个月的牢狱为他们公司清掉了一千多万的呆账,刘正富等用“法律”的手段保住了杨再全明面上的家产。陈阳,在公司、高利贷业务及本案中,她仅仅是刘正富集团的代名词而已,几乎在所有场合都是刘正富全权代表,她一个中学教师咋个能够动辄几十上百万的资金调度哟?!

四、法院无端将覃某夫妇定性为集资参与人。在杨再全的审讯笔录、庭审记录和刑事判决中都明确阐述了杨再全诈骗陈阳50万元的犯罪事实,由杨再全控制的覃某的银行卡本是杨作案的工具而已,咋会懵里懵懂的成了集资参与人?这世上有拿出几十万参与集资而事前一无所知的集资人吗?从后来事态的发展,这正是强加给覃某夫妇50万元债务的根本所在。

五、一个小小的民事纠纷案开庭都半年了才作出判决。陈阳诉覃某夫妇借款案2015年3月中旬开庭,一直拖至9月下旬才作出判决,这半年时间他们都在干啥呢?是案子太小还是法院太忙?抑或其它?后经调查,这期间杨再全进行了二审审结维持原判,刘正富、陈阳夫妇因杨再全欠钱为由提请法院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杨再全的房产和公积金等,另外就是在杨案判决中找到并固化本案判决的依据——“杨再全退赔参与集资人覃某、唐某50万元。”。

六、人民法院判决究竟依据什么?从本案的几次开庭和判决来看,都出现了开庭现场呈现的事实和实际情况,在判决时都不被采纳,让当地老百姓十分费解,当地广为流传“覃某某冤案、安岳法院判冤案!”。后来从法院内部的田姓和王姓法官处了解到,他们法官只负责走审判程序,判决由安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由法院的院长、副院长等领导组成)议定,审判法官并没有裁决权,这个在他们法院内部叫作“集体决策”,这看是民主的举措,往往会跟着领导调子定案,这样出现判决结果大相径庭甚至背离也就成了偶然中的必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这儿就成了“领导拍脑袋,下属拍巴巴掌。”的戏剧场面。
呼吁与期盼:
从案发到现在,覃某一家食不甘味、寝不能眠,今年上年还被安岳人民法院因还不了钱行政拘留15天(不知这15天的牢狱之灾能够抵多少钱?)。在法制越来越健全的今天,本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些问题,但是,经过近两年的努力,以前都毫无意义。今天通过这样的途径只想能够:
得到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异地调派力量调查此案及相关案情,让中央的惠农、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请公检法特别是法院的主管领导和部门能够调查了解案情,还原事实真相,还利于民、集聚民心;
唤起广大民众敢于监督、勇于参与监督、敢于与不正之风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
提醒广大老百姓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和减少自身损失和备受伤害。

家在新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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